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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lesson$
取得教师资格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学校和机构任教;中职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只能在中专、技校、职高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职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使用假资格证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申报。
报名时间
湖北省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各地报名时间略有不同,请咨询当地考试部门。上半年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报名截止时间为1月5日;下半年的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报名起始时间自行确定,报名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报名条件
1.拟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 2.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高校在职或拟聘任人员; 3.在职教师中已取得低一级教师资格,拟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的人员。
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时间:上半年3月12日、下半年9月10日;主要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各地考试科目略有差异。
考试形式
1.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
2.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3种。
报考地点
报名时须由申请人持身份证到所在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高等院校在校生可由学校有关部门集中组织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或省教育考试院综考办统一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