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广西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 $lesson$
各市、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研讨会”精神,经与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商定,2011年上半年广西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定于4月9日至1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一)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含聘用人员)未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二)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社会人员及2011年毕业的在校研究生、本科、专科学生。
不接纳上述报考对象以外人员报考。
二、报名时间、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1年2月21日至3月4日。
(二)报名办法: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报名办法:此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广西教师网(网址:http://www.gxjs.com.cn/ )上报名。报名者在登陆广西教师网后,在教师管理栏内,点击“信息录入――广西教师资格报名考试信息录入”,进入报名页面,填写名称、代码、密码,确认后再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进入填写个人信息页面,填写并检查无误后,请即下载打印“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理论考试报名卡”一份,并持该报名卡、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及所需各项费用,于2011年3月5日到广西教育学院(南宁市建政路37号)教育管理系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领取教材资料。逾期不办理确认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网上报名作无效处理。
各市、县社会人员网上报名的名称:区教院,代码:0001,密码: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联系电话号码。
相关高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2011年应届生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报名的名称、代码及密码,由广西教育学院电话通知相关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再由各校负责通知本校学生。
2.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报名办法:
具体报名方法详见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通知。请报名者登陆http://gxttc.gxnu.edu.cn/ 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查询。
三、考试科目
根据《关于开展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7〕29号)精神,2011年上半年的考试科目为:
高中教师资格:《高中教育学》、《高中心理学》、《高中学科教学论》。
初中教师资格:《初中教育学》、《初中心理学》、《初中学科教学论》。
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心理学》、《小学学科教学论》。
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基础》、《幼儿心理学》、《学前教育活动设计》。
高校教师资格:《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四、领取准考证事宜
所有考生均须于考试前一天(即2011年4月8日)凭身份证、报名卡到考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点安排: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理论考试考点安排:所有社会考生全部集中到广西教育学院考试(具体考场另行通知)。
相关高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2011年应届生原则上在本学校开设考场。
2.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安排在广西师范大学和广西医科大学两个考点。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
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如本人身份证丢失,须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身份证明。
(三)考试组织工作由我院统一领导与安排,广西教育学院、广西师范大学协助做好相关考务工作。
六、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07〕2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
七、发证办法
考试合格证由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审核签发。
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工作执行新的政策。为此,参加此次考试和补考的人员,三科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不能取得上述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再发给单科合格证书或双科合格证书,考试成绩也不再保留。此次需补考单科和双科的人员,务必补齐三科合格证,并及时申报教师资格证,原单科和双科成绩也不再保留。请参加考试的人员认真予以考虑做好有关科目的选择。
八、咨询联系方法
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联系人:阎富常 刘彩霞,
联系电话:0771-5629207,电子邮箱:gxjsxgb@126.com
地址:南宁市建政路37号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
邮政编码:530023,
广西师范大学:
网络技术咨询:黄老师,0773―5828658;业务咨询:黄老师,0773―5845583,吉老师,0773―5822867。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