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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2〕510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教人〔2003〕149号)规定,结合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工作实际情况,现将今年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2年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统一考试时间为:11月17日上午8:30至11:00。
二、考场设置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在高校所在省辖市及相关省直管试点县(市)进行,考点、考场设置及考务工作委托各高校所在省辖市及相关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局组织安排,考场单独编列。
三、准考证领取
为保证今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安全、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今年暂不实行考试人员自行在线打印本人准考证,仍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打印,由学校统一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并及时向考试人员发放。
领取时间:郑州市以外的高校为11月14日全天,在郑高校为11月15日全天。联系人:黄建立、万山,电话:0371-65506717。
四、成绩公布与考试合格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于11月25日发布,各高校于11月29―30日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考试合格人员成绩合格证书。参加考试人员可以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查询。
五、进一步严肃纪律,切实抓好考风考纪
为维护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各高等学校要加强对本校参加考试人员的考风考纪教育,严禁出现各种作弊行为。否则,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