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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1日-30日:2013年全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
2013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将于2013年5月11日进行。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8:00至12月30日18:00。本次考试仍采用考生先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然后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信息的办法。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一定要及时参加报名,并认真阅读《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网上报名主要操作流程》,此次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要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凭《准考证》和 二代居民身份证“两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与二代居民身份证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13年4月30日前取得二代居民身份证件,签订《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承诺书》(见附件一)后,可先行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则报名无效,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据悉,报考高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报名对象为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其他社会人员也可报考,但在取得高校教师岗位之前不得申请教师资格。各级各类学校中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在职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行业的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在职人员以及应届毕业生、社会公民均可报名参加中等和初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辽宁省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报名考试时间确定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15日。
2、报名条件:凡国民教育系列院校培养的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含在籍生)均可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其中,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
3、报名办法:考生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有关学业证明到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留存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或学业证明原件,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须按要求准确全面的填报本人相关信息,进行摄像。由报名点打印出考生信息并经考生本人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报名点留存。
4、考试结束1个月后,考生可到各市招考办查询考试成绩,并领取考试合格证。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三年。
5、考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11:00教育学;下午13:00―15:00教育心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