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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学政治教师复习:第七部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0·2013-01-26 18:16:39浏览0 收藏0
摘要 【环球网校】教师资格考试频道2013年中学政治教师复习:第七部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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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13

  1.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是和谐、统一的新型关系。国家权力机关由民主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表现在:(1)国家权力机关由民主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在政治方面。(2)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3)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

  2.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①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②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主要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即人民代表的监督和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3.我国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①制定法律法规保护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我国至今已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法律、法规,使宪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实现有了法律依据和保障。②制裁和惩罚侵犯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行为。

  考点14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①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的和睦、友好和互助、联合的关系。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统一,全国各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是我国生存兴旺的保证。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也是各民族的共同愿望。民族的团结和民族凝聚力的强弱,与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前途有密切关系,它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标志之一。②捍卫国家主权不被侵犯,与一切危害国家主权的行为做坚决的斗争,捍卫国家领土完整,坚决反对一切侵略、占领和割让、出卖国家领土的行为;捍卫国家政权及其统一,与颠覆国家政权和分裂国家政权的行为做坚决的斗争;坚持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一切民族歧视、民族分裂行为。目前,在维护国家统一方面,我们的迫切任务就是促进海峡两岸沟通和交流,反对 “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中国台湾*独立”,争取用“一国两制”的方针实现和平统一祖国。

  2.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①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②维护国家安全。应该做到严守国家秘密,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举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③维护国家荣誉。应该做到增强民族自豪感;增强民族自尊心;增强民族自信心。使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国家的名誉不受侮辱。④维护国家利益。应该做到努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坚决同一切损害国家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

  考点15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是指公民平等地享受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和平等地适用法律。主要包括三方面含义:①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平等地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③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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