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3)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碍执业资格的人员。
本题考查对知识点"第六节 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理解,推荐您学习知识点相关课程,巩固对知识点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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