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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考生:
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合格人员名单的电子版已下发。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和省直报名点考试合格考生,按考务文件(粤人考〔2012〕36号)的规定和以下安排提交报名资料。
一、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
1. 寄送合格考生报名资料和审核情况报告时间:2013年1月18日之前。
2.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
二、省直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考生(省直报名点):
1. 提交报名资料时间:2013年1月14日至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
2.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
联系电话:020-37605711,020-87233610。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