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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计之星发布的《关于印发我省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得知,2015山西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为4月1日-30日。
1.报名方式
我省今年继续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初、中级资格后审,高级资格前审。
报名网址:
(1)初、中级资格;山西省财政厅门户网(http://www.sxscz.gov.cn)、会计之星(http://www.kjzx.cn);
(2)高级资格: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2.报名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5年1月5日至1月31日。
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1日至30日。
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11日至26日。
3.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体条件
初级资格: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中级资格: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资格: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批转省财政厅<2010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0〕71号)和《关于批转〈2012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2〕61号)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