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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1.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以下列形式为证券、期货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和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1)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2)举办有关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
(3)在报刊上发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4)通过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电信设备系统,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形式。
2.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分别从事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5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同时从事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10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其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名取得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2)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往册资本。
(3)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讯及其他信息传递设施。
(4)有公司章程。
(5)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6)具备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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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6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为帮助各位考生备考环球网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小编整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投资咨询业务供各位考生学习,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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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按照下列程序审批:
(1)申请人向经中国证监会授权的所在地地方证管办(证监会)提出申请(所在地地方证管办(证监会)未经中国证监会授权的,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直接提出申请,下同),地方证管办(证监会)经审核同意后,提出初审意见。
(2)地方证管办(证监会)将审核同意的申请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经中国证监会审批后,向申请人颁发业务许可证,并将批准文件抄送地方证管办(证监会)。
(3)中国证监会将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获得业务许可的申请人的情况。
4.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中国证监会统一印制的申请表。
(2)公司章程。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人员名单及其学历、工作经历和从业资格证书。
(5)开展投资咨询业务的方式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6)业务场所使用证明文件、机构通讯地址、电话和传真机号码。
(7)由注册会计师提供的验资报告。
(8)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5.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办理年检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年检申请报告。
(2)年度业务报告。
(3)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6.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后,方可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任何人未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是未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工作的,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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