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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老师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8号),2010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语种有英、日、俄、德、法、西班牙、阿拉伯7种,每一语种分设口译、笔译翻译资格,其中英语口译又细分为交替传译、同声传译两种。按规定我省负责英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和日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翻译资格的报名和考试工作,其他语种及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受理报名及考试。现将我省的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 试 科 目 |
考 试 时 间 |
|||
二、三级口译 |
口译综 合能力 |
5月8日
11月13日 |
上午 |
10:00—11:00 |
二级口译 |
口译实务 (交替传译) |
下午 |
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30考试 |
|
三级口译 |
口译实务 |
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00考试 |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综 合能力 |
5月9日
11月14日 |
上午 |
9:30-11:3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实务 |
下午 |
14:00-17:00 |
全省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使用具有网银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交费(无需到各市报名点报名和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即可在考前20天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立即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自行留存,考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后提交材料要求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考试结束全科成绩合格者按网上公布的时间提交报名表及相片等相关材料。广州地区考生到省人事考试局提交材料,其他市考生到所在市人事局考试机构提交材料。
三、考试方式(一)2010年5月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进行英语和日语2个语种的考试,11月只进行英语语种的考试。其他专业、级别语种考试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63959161,63959162,网址:www.bjpta.gov.cn。
(二)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三)各级别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其中英语和日语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部分的客观题采用机读卡,应考人员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橡皮和2B铅笔。
(四)《日语二、三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综合能力》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五)口、笔译试卷袋中均装草稿纸,考试时与试卷一并发放,每位应考人员一张,用于考试。
考场需要准备草稿纸,以备需要。所有草稿纸在考后与试卷一并回收。
四、其他(一)考场设置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证书发放方式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广州地区考生的证书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发放。广州地区考生,可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本人签收快件,也可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四)收费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9〕182号文,我省三级笔译翻译每人500元,三级口译翻译每人640元。二级笔译翻译每人59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翻译每人7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