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理财规划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理财规划师考试专业能力备考:可保利益原则

环球网校·2019-09-23 09:48:29浏览252 收藏50
摘要 2019年理财规划师考试将于12月21日进行,理财规划师的备考时间还是比较充裕的,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理财规划师考试专业能力备考:可保利益原则”,希望大家能帮助到大家。

一、保利益及构成要件

1、定义与性质

(1)定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有经济利益上的利害关系。

(2)性质

①可保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②可保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依据。

③可保利益并非保险合同的利益。

2、可保利益的构成要件

(1)可保利益应为合法的利益。

(2)可保利益应为经济上的利益。

(3)可保利益应为客观的确定的利益。

二、可保利益原则的含义及作用

1、含义。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失去可保利益,保险合同无效。

2、作用

(1)可保利益原则的使用可以有效防止和遏止投机行为的发生。

(2)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3)可保利益原则规定了保险保障的最高限额。

三、可保利益的适用时限

1、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利益的时效规定是(始终具有保险利益)

2、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需要有,而保险事故发生时可以没有。

四、可保利益原则的适用对象(新增)

1、人身保险

2、财产保险

环球网校小编温馨提醒:以上内容就是环球网校理财规划师频道为您整理的“理财规划师考试专业能力备考:可保利益原则”,为避免错过考试时间,建议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会有短信提醒。更多理财规划师相关历年真题、模拟试题和考点精华,请您点击下面按钮进入题库免费下载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