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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15: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环球网校·2018-05-18 10:50:39浏览79 收藏39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为了让临考前同学们精华的资料复习,我们环球网校给大家整理一份高频考点“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15: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本文针对考点进行点评及试题练习,最后获得好成绩!祝大家考试顺利
高频考点 15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点评】本考点是消费税法律制度最重要的部分,考核的题型包括选择题和不定项,且常与增值税一起混合出题,所以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需要重点学习。

【真题2016-单选题】甲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1月销售自产实木地板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11.15万元。已知实木地板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5%,甲地板厂当月该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111.15÷(1+17%)×5%=4.75(万元)

B.111.15÷(1-5%)×5%=5.85(万元)

C.111.15×5%=5.5575(万元)

D.111.15÷(1+17%)÷(1-5%)×5%=5(万元)

【答案】A

【解析】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如果销售额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时,必须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真题2016-单选题】甲汽车厂将1辆生产成本5万元的自产小汽车用于抵偿债务,同型号小汽车不含增值税的平均售价10万元/辆,不含增值税最高售价12万元/辆。已知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5%。甲汽车厂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1×5×5%=0.25(万元)

B.1×10×5%=0.5(万元)

C.1×12×5%=0.6(万元)

D.1×5×(1+5%)×5%=0.2625(万元)

【答案】C

【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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