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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关于2018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资格审查的通知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本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过时不候。
一、审查时间
2018年6月20日至6月27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报送材料
1、“2018年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遗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下载附件。(原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
3、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
4、准考证(复印件)。
说明:1—4项1份按顺序整理装订,资格审核存档使用;2—3项证件原件单独出示,资格审核结束后归还考生。
三、报送地点 晋城市迎宾街328号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西侧大厅
四、联系电话
0356-2065627、2062627
五、注意事项
晋城考区资格审查只安排此一批次,不设补审。
附件:
2018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xls//hqkc.hqwx.com/uploadfile/2018/0619/20180619034439741.xls
晋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