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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1.根据现行《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2. 新《会计法》于2017年11月5日开始施行,自此会计从业资格证已正式取消,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文件已发布。
报名条件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暂未公布,可参考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高中学历认定政策: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的合格毕业生取得的学历,等同于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学历。)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中国台湾居民应提交《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报名网址
考生于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报名。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对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地点作了以下规定: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此外,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应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