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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财政局关于发放2018年度第二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初级科目考试合格通过审核人员:
依据省财政厅工作安排,我市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由财政部门统一发放。为更好服务全体合格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市财政局将分期分批向初级科目考试合格审核通过人员发放《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现通知如下:
1、初级科目考试合格通过审核人员请下载《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此表(草表)。填写过程中可参照《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2018年度初级样表)(见附件2)。
2、本人持相关证件(见附件3)于10月29日——11月5日(正常工作时间),到市财政局会计科(桃城区永兴西路819号一楼132室),填写《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正式表格),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3、第二批初级科目考试合格通过审核人员证书领取时间安排名单见附件4。为保证全市发证工作有序进行,每个工作日为100名初级科目考试合格通过审核人员办理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事宜,请遵守时间安排,准时办理领证手续。
4、衡水市财政局会计科咨询电话:0318-2166530。
附件3:需携带资料.doc
衡水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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