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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常州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7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8〕56号)要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9年5月举行。现将常州考区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常州考区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取得毕业证书时间截止2019年7月31日。
二、报名地点
常州考区设常州市直(包括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包括经开区)、金坛区、溧阳市等4个报名点,考生按以下原则选择报名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4.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常州地区统一安排参加考试。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2019年初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30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选择常州考区进行报名,根据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及时缴纳有关考试费用。
四、报名费用
(一)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规定,2019年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60元。
(二)收费方式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其考试相关费用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缴纳,费用缴纳后一律不予退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缴费发票领取
需要缴费发票的考生,自2018年12月6日至2019年1月6日,持报名缴费信息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工作日时间到所选报名点领取缴费发票,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点名称 |
缴费发票领取地址 |
电话 |
常州市直 |
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一楼大厅会计服务窗口 |
86800339 |
武进区 |
武进区财政局一楼(延政中大道23号鑫都大厦) |
89858071 |
金坛区 |
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 (清风路1号 )C幢一楼财政窗口 |
82328580 |
溧阳市 |
溧阳市财政局会计科(溧阳市溧城镇燕苑路18号1楼) |
87229214 |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5月3日-10日。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六、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七、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9年5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八、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年5月31日前统计完毕。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九、资格审查及证书发放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取消考前现场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视同承诺符合报名条件,报名成功后直接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根据常州市财政局网站相关通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并领取初级资格证书。自2019年起,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中国台湾居民应提交《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毕业证书时间截至2019年7月31日);
3.在职在岗人员常州地区社保缴费证明原件(考生可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自助打印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保缴费记录单);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市会计考办将重点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强化会计职业道德约束。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相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对已发放的初级资格证书将予以收回。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还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十、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成功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6.报考人员应在系统关闭之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报名状态。因本人未查询确认而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报名咨询电话:0519-85681866、85681867。
常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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