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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2019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冲刺强化考点及习题汇总
考点32: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法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提示】
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额。一经选择5年不变。【2019调整】
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负担的部分,可作为该居民企业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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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公司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减免税额10万元,抵免税额20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1000×25%-10-20=220 (万元)
C.1000×25%=250(万元)
B.1000×25%-10=240(万元)
D.1000×25%-20=230(万元)
【答案】A
【解析】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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