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第五节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环球网校·2019-06-20 09:36:46浏览63 收藏25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二章第五节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本文分享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内容

编辑推荐: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知识点汇总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五节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行为:

(1)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2)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账簿或登记账簿不符合规定

(3)不依法设置账簿

(4)私设账簿(账外账、小金库、两本账)

(5)向不同的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

(6)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

(7)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8)未按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和记账本位币

(9)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规定

【注意】与“税”有关的不属于违反会计行为

行政责任

(1)责令限期改正(县级以上)

(2)罚款(单位 3000~5 万元 , 个 人 2000 ~ 2 万元)

(3)给予行政处分(公务员)

(4)会计人员 5 年内不得从事 会 计 工 作(情节严重)

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其他违法行为

1、伪造、变造会计资料

2、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

行政责任:

(1)通报;

(2)罚款(单位 5000~10 万元,个人 3000~5 万元);

(3)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4)会计人员 5 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刑事责任: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犯罪: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2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处理同个人犯罪

3、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伪造、变造或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

行政责任:

(1)罚款(5000~5 万元)

(2)给予“降级、撤职、开除” 的行政处分

刑事责任: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打击报复

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补救措施: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暂未公布,为了方便考生及时获取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信息,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到时让您不再错过报名!

以上内容是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二章第五节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