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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五章第一节收入总额

环球网校·2019-07-08 10:08:38浏览37 收藏18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五章第一节收入总额”本文分享企业所得税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

编辑推荐: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知识汇总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收入总额

1、货币形式的收入

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以及债务的豁免等(金额固定或者可确定)

2、非货币形式的收入

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非货币形式收入(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注意】包括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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