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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六章第六节印花税的纳税人

环球网校·2019-07-26 09:07:28浏览39 收藏11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六章第六节印花税的纳税人”本文分享印花税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

编辑推荐: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知识点汇总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六节 印花税法律制度

印花税的纳税人

1.立合同人

合同的当事人,不包括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2.立账簿人

设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3.立据人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过程中买卖双方的当事人

4.领受人

领受权利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5.使用人

国外订立合同国内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6.签订人

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注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

计划报考考生是否了解什么时候进行初级会计职称报名,为了方便考生及时获取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信息,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到时让您不再错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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