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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报考资格审核确认通知
吉安市关于做好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赣财会考〔2013〕8号)文件精神,吉安考区201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共280人,其中:初级资格合格人员214人,中级资格合格人员66人。现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通知本地成绩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二、请严格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文件精神,认真审核中级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
三、初级资格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已在江西会计从业资格数据库对比不需再审核,可直接通知成绩合格人员填表办理证书;中级合格人员经各地初审后将审核汇总表、合格人员毕业证复印件、会计证复印件(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级考生,必须同时上报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于2014年1月8日前报市财政局会计科。
四、2013年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阅卷采用网上评卷方式,不受理考生查卷申请。
吉安市财政局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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