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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七章第一节房产税税收优惠

环球青藤·2017-09-06 10:09:32浏览161 收藏80
摘要   【摘要】距离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还有一个月时间,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频道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七章第一节房产税税收优惠以下内容分享第七章房产税法的相关知识点,近几年本章考试分值一
  【摘要】距离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还有一个月时间,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频道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七章第一节房产税税收优惠”以下内容分享第七章房产税法的相关知识点,近几年本章考试分值一般在8分左右,学习难度不大,容易得分。更多资料及海量试题请关注环球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

  房产税税收优惠

  (一)(环球网校提供房产税税收优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但对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对于其所属的附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不属单位公务、业务的用房,应照章纳税。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但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纳税。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纳税。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也免)。

  2.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3.经营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

  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房产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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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房屋中免征房产税的有( )。

  A.居民个人出租的住房

  B.公园管理部门自用的办公用房

  C.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

  D.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学校出租给企业使用的办公用房

  【答案】BC

  【解析】选项A,居民个人出租的住房按照4%的税率征房产税;选项D,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学校出租给企业使用的办公用房需要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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